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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梧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精神,积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不断增强学生的体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学校体育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坚定不移地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充分发挥体育考试激励和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使体育考试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实施目标
  把体育考试改革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教学紧密结合;改进、完善体育考试管理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准确”;逐步实现初中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程监控。

三、体育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29日。

(二)缓考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9日,报名所在地考场。

(三)外地回梧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9日,报名所在地考场。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项目

第一类: 跳  绳  掷实心球  50米跑

第二类: 跳  绳  掷实心球  立定跳远

第三类: 跳  绳  掷实心球  篮  球

第四类: 跳  绳  掷实心球  排  球

(二)考试办法:采用四类项目自选一类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在规定的类别项目选择一类项目,每一类项目有3个考试内容)。

(三)计分方法:每个项目为12分,共计36分。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按《梧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执行。

(五)体育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六)病残学生免考、缓考的规定

⒈ 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因身体健康问题(如有严重心脏病、侏儒症、巨人症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市中招办审核,成绩按21分计算。

⒉ 临时有伤病的考生(具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9日。如考生仍然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缓考,各考区中招办根据考生伤病证明材料及初中阶段体育成绩情况,确定是否给分、给多少分,给分最高不超过18分。

  五、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⒈ 组成:市及各县(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市体育考试工作,各级中招办兼任办公室工作。

⒉ 职责: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监督、指导、监督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职责

⒈ 组建本辖区体育考试监考队,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⒉ 审核缓考申请材料,确定缓考学生名单。

⒊ 监督、落实本地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

⒋ 根据实际参加体育考试的人数,编排各学校的考试日程。

⒌ 汇总考试成绩(原始分)。

⒍ 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⒎ 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⒈ 全市设各县(市)、市区等五个考区。

⒉ 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⒊ 各考区要编排好本考区的考试日程表,并组织好各校各个项目的考试,考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必须在5月29日前完成。

⒋ 考场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学生能够就近参加考试为原则。

⒌ 各考区要认真监督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⒍ 各考区要接受本辖区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⒎ 各县(市)要按规定标准落实工作补贴。

⒏ 各考区要与体育考试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⒐ 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可调整考试时间,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并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

(四)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⒈ 考场所在的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⒉ 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⒊ 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场规定和考生须知。

⒋ 考场内要设医务点。

⒌ 考场实行全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⒈ 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⒉ 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⒊ 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⒋ 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⒌ 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指定领导和教师负责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⒍ 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六)对考生的要求

⒈ 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⒉ 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⒊ 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否则,后果自负。

⒋ 考试前,要核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监考人员分组检录整队进场。

⒌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统一由监考人员带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⒍ 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监考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

⒎ 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⒏ 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人员查问成绩。

⒐ 有礼貌,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裁判。

⒑ 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七)监考队的组成及监考人员的职责

⒈ 各考区考试监考队的组成人员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市区监考队的组成人员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抽调。

⒉ 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一视同仁,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⒊ 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⒋ 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考试期间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现场。

⒌ 考试前监考队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监考人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⒍ 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⒎ 检录组在开考前30分钟对缺考、缓考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道、分项等工作。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⒏ 监考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⒐ 每项考试项目测试完成后,由监考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⒑ 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主考(副主考或纪检员)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签上更正人姓名。

⒒ 考试完毕,检录组长应将考生成绩登记表监督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区考务组保管。考试完毕,考务人员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交市中招体育考试办公室。

六、纪律要求

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教育局要做到严格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农村考场的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准确。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在考试中,不尽责的监考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撤换,并进行通报批评。如有发现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由市教育局纪检委员会调查从严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 体育测试在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市本级考场和考试时间由市考试院统一安排,各县(市)考场和考试时间由各县(市)中考办统一安排。

(二)坚持送考下乡的原则,为方便学生就近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片集中设置考点,也可以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工作人员分赴各考点组织考试。

    (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学生心肺功能的监督,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要隐瞒真情,也不要虚报病情;二是做好对学生考前的科学指导和考中医务监督,有关教师和校医要全程陪同,严防出现安全事故;三是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各校在组织学生集体赴考时,一律不准超载乘车或乘坐非营运车辆(客运),同时要督促车主加强车况监督,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各校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安全。

(四)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市中招办统一汇总处理后,将学生体育成绩登记表及考试成绩表存档。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截至2015年,梧州市辖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全市共设镇53个、乡4个、街道9个、社区141个、行政村862个。市人民政府驻长洲区新兴三路一号。
万秀区辖镇3个、街道7个,分别是城东镇、龙湖镇、夏郢镇、城北街道、城中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角嘴街道、东兴街道、富民街道。
长洲区辖镇2个、街道2个,分别是长洲镇、倒水镇、大塘街道、兴龙街道。
龙圩区辖镇4个,分别为龙圩镇、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
苍梧县辖镇9个,分别是石桥镇、沙头镇、旺甫镇、六堡镇、岭脚镇、京南镇、狮寨镇、梨埠镇、木双镇。
藤县辖镇15个、乡1个,分别是藤州镇、塘步镇、埌南镇、同心镇、金鸡镇、新庆镇、象棋镇、岭景镇、天平镇、濛江镇、和平镇、太平镇、古龙镇、东荣镇、大黎镇、平福乡。
蒙山县辖镇6个、乡3个,分别是蒙山镇、西河镇、新圩镇、文圩镇、黄村镇、陈塘镇、汉豪乡、夏宜瑶族乡、长坪瑶族乡。
岑溪市辖镇14个,分别是岑城镇、马路镇、南渡镇、水汶镇、大隆镇、梨木镇、大业镇、归义镇、筋竹镇、诚谏镇、糯垌镇、安平镇、三堡镇、波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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