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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郴州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郴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3号)和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教通〔2018〕1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落实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改革,抓好全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机构

成立郴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教科院院长任副组长,体卫艺科、基教科和教科院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体卫艺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三、实施对象

全市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外地就读要求回郴参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休学期未满的学生,不得提前复学参加考试。

四、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项目分必考类项目、必选类项目和学生自选类项目三部分。我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项目为:

(一) 必考类项目

人体心肺功能之耐久跑测试: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二) 必选类项目

身体力量测试:

1.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2.掷实心球。

以上1、2项必选一项。

(三) 学生自选类项目:

运动技能测试:

1.篮球运球。

2.足球运球。

3.排球向上垫球。

以上1、2、3项学生自选一项,报考前在检录表中确定。

各考试项目测试办法(附表1);评分标准评定(附表2)。

五、成绩评定

(一)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由上述三项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必考类项目成绩为40分,必选类项目成绩为20分,学生自选类项目成绩为40分,共100分。2018年按照总分100分的20%计入普通高中招生的考生体育成绩,从2019年起按照50%计入。

(二)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体育课和平时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三)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未达到E等者需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准予毕业。但补考成绩仅作毕业依据,不作为普通高中升学录取依据。

六、操作办法

(一)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市直各初中学校必须尽早向考生宣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的意义和考试内容、方法,让体育考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考试人人皆知。

(二)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必须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组考方案、考试操作流程、考试安全预案。同时必须完成中考体育学业考试情况摸底,做好应考人数、实考人数、免考和缓考人数登记等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0日,各县市区的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时间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确定。凡外地区转入郴州市内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郴州市的体育考试。报考郴州市一中的考生到市教育局报名并考试;报考县市区高中招生的考生到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并考试,考试时间同上。

(四)集中考试。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考点设在市六中。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所属学校的体育考试,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应按照集中或相对集中原则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指派一名局领导担任考点主考,一名纪检、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工作。

(五)考场布置。每个考点必须悬挂“×××年郴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点”字样的横幅。考场必须实行封闭管制。考试项目布局要科学合理,有利于考试安全、有序、规范。

(六)成绩确认。每场考试结束,考试成绩须经主考、监考、监督人员签字,并做好体育成绩登记汇总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体育学业考试成绩必须在5月30日前汇总后上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附表11),同时报体育学业考试总结材料(电子文档发邮箱:zctwygz@163.com)。市直学校成绩报表和总结材料上报时间同各县市区。

2018郴州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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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考、缓考、补考

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要取得普通高中招生的体育成绩必须参加体育考试,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计“0”分。但有以下情况的,可免考、缓考、补考。

(一)  免考考生

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特殊疾病学生,由其本人申请,将残疾证明、特殊疾病证明并填写相关免考申请表(附表3),经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经批准并经现场验证确认免考的,体育成绩计满分。

2.因伤、病在考试期一个月内不能痊愈而导致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由本人申请,凭二甲以上医院医务科诊断证书和相关免考申请表(附表4),经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经批准并经现场验证确认免考的,体育成绩按60%计入。

(三)部分项目免考考生。因伤、病只能参加部分项目体育考试者,由本人申请,凭二甲以上医院医务科诊断证明和相关项目免考申请表(附表5),经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经批准并经现场验证确认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分值的60%计入,能参加测试的项目按测试实际得分计入。

(四)缓考考生。因伤、病短期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缓考申请,凭二甲以上医院医务科诊断证明和填写缓考申请表(附表6),经所在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安排时间,地点统一补考,但必须于市教育局规定的成绩上报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另行举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记“0”分。

所有因残、因病、因伤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均应在考试当日携带相关免考、缓考批准表及相关证件到达考试现场接受临场医务人员的现场验证,否则按照不符合免考、缓考等情况处理,其体育考试成绩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一领导。全市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和监督,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纪检监督部门参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校要把体育考试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职责,严密考试组织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标准、严格要求,挑选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的高中、小学体育教师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纳入体育考试队伍。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确保安全稳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体育器材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每个考场要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急救设施,确保安全。

(四)落实公开公示。学生体育考试成绩须经测试人员、考点主任和监督人员确认或签字。每项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同时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并发给学生及家长成绩单。

(五)加强硬件建设。为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成绩的客观准确,做到体育考试设备技术安全、考试流程清晰、监控无盲点、数据无错误、考试无**现象,各考点必须采用智能化测试电子仪器及中考分析软件。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尽早统一采购或租赁体育考试仪器设备,并进行考试设备使用和操作培训,以保障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九、组考与监考要求

体育考试监考人员由教育局抽调思想政治好、工作作风实、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并经培训合格的同志担任,做到持证挂牌上岗。当年有直系亲属或旁系近亲参考的人员不能担任现场测试工作。所有考生必须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准考证统一贴一寸免冠彩照),所有考生必须使用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统一编排的学籍号(使用市级学籍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号码应在考场公示(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50680)。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育考试收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最近关于毕业学业考试科目收费文件执行。

(二)本方案自2018年4月1日起在我市中学九年级实行,原《郴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郴教通〔2016〕54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郴州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截至2018年6月,郴州市下辖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等11个县(市、区),县以下设99个镇,37个乡,23个街道(2016年北湖区增设石盖塘街道、安和街道)。市人民政府驻五岭广场东侧五岭大道9号。

编码 县(县级市)/区 政府驻地
423000 苏仙区 苏园路6号
423000 北湖区 骆仙西路2号
423400 资兴市 唐洞街道
423600 安仁县 永乐江镇
424400 桂阳县 龙潭街道
423300 永兴县 便江镇
424200 宜章县 玉溪镇
424500 嘉禾县 珠泉镇
424300 临武县 舜峰镇
424100 汝城县 卢阳镇
423500 桂东县 沤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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