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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承德市围场县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六、免考和缓考
     各学校要重视做好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21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12分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3、由考生及其家长在体育考试报名时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考试前三天学校统一报县教育体育局考试办公室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填写缓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同意,上报体考办备案,可予以缓考。
    2、缓考考生应在正式考试15天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体育局体考办公室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2013承德市围场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承德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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