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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19年中考外地回青考生及往届生报考时间:3月17日-19日

山东省青岛市2019年中考外地回青考生及往届生报考时间:3月17日-19日
 

(一)外地回青考生及往届生报考

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需要参加当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2018年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外地回青考生(指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在青岛市范围内学籍迁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地理、生物科目分数成绩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有效,地理、生物等级成绩按报名所在辖区2018年的标准重新划定(莱西市按辖区教体局学制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回青考生、往届生须按规定先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志愿确认”。外地回青及往届生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后,不需要再进行“网上考试报名”。

1.四区的外地回青考生及往届生报考的相关要求:

(1)具有四区户籍,在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四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四区招生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职业学校。

(2)具有四区户籍的往届生,且往年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隐瞒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果的报考无效),可以报考面向四区招生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也可以兼报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具有四区户籍的非在校往届生,往年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可报考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

(3)不具有我市户籍但具有四区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非在校往届生,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

上述考生于3月17日(周日)至3月19日(周二)(3月17日至18日每天8:00至20:00;3月19日8:00至17:00)期间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网上信息填报时需要考生身份证号、山东省学籍号(省外回青考生为全国统一学籍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本人须于3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到户籍所在的区市招考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

外地回青及往届生须于4月24日(周三)参加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1)山东省内学籍的外地回青考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山东省外学籍的外地回青考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1)。

(3)往届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四区以外区市户籍的应、往届考生,需回户籍所在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区市教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录取的考生报考

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录取的考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写基本信息,并在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批次普通批1志愿填报“只参加毕业考试”选项,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四)获得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报考

获得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时,在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志愿“自招批”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八年级(含莱西市七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考

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莱西市按辖区学制执行)。

全市八年级及莱西七年级在籍考生于3月26日(周二)至30日(周六)(3月26日至29日每天8:00至20:00,3月30日8:00至16:00),使用山东省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审核个人基本信息并完成考试报名。考生应认真核对平台中考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考生个人基本信息有误的,请务于3月30日(周六)16:00前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更正。

八年级(含莱西市七年级)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现场志愿确认”。

3月30日(周六)前,各初中学校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提报参加本次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含9年级信息技术不合格考生)参加考试信息。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简介:

青岛市教育局是青岛市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高校、民办学历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有关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主管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督查、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责对在青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统战和人才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电话:0532-81703693
网址:http://www.qd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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