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肇庆中考体育考试方案时间日期安排(含补充通知)
关于对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考试巡视监督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28号)和我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肇教体〔2011〕5号)要求,我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巡视监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情况,有关通知如下:
一、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锦添
副组长:杨 干、植中东
组 员:市招生办2人、体卫艺科3人、局纪检监督室1人。
二、巡视监督形式
(一)听取各地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情况汇报;
(二)到各考点实地监督。
三、巡视监督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肇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巡视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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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
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肇庆中学:
最近,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肇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肇教体〔2011〕5号),现对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补充如下:
一、《肇庆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中第八点《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中的第一款除需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外,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伤残学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提供如下原件和复印件:①病历;②辅助监督结果(例如X光、B超、心电图、实验室监督等);③县(市、区)医院证明。
3、凡伤残和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考生名单,各县(市、区)尽快上报市招生办和体卫艺科各1份,以备到各县(市、区)抽查。
二、凡伤残和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考生,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七天,并公示投诉电话:肇庆市教育局监督室:2835437,体卫艺科:2829422,市招生办:28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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