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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海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时间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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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含C等级)以上,按学业成绩和总成绩的等级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级(含B等级)以上、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成绩合格者,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级(含C等级)以上,物理实验、化学试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成绩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依据:
(1)学业成绩和总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成绩。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的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时,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也相同时,按学科成绩次一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各等级数量也相等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单学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不低于当年统招计划50%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作为定向招生(各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人数将在2011年北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公布)。初中学校按照正读生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享所在辖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的定向招生指标。各初中学校的正读应届毕业考生(即当年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以正读生入学且连续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期间从市外转学回原籍且连续就读于招生服务范围内同一所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根据本校的定向招生指标填报定向志愿,招生学校按考试成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等级不得低于该校统招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
(3)各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不超过5%招生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报名参加特长生录取的考生,由毕业学校或考生本人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审核、测试后,分别在招生学校的统招生或择校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内,按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为统招或择校特长生。
(4)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必须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的30%以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录取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当年录取统招生最低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
(5)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招生范围外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的同意,然后凭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的《同意考生被外地普通高中录取意见书》和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到被录取学校的上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批。
(6)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招生部门批准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7)经招生部门批准,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于7月27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则取消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8)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统招生计划空缺时,则从本校录取的择校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统招生,而形成的择校生计划空缺安排在最后一批次补录,各校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9)市直属、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
第一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5日8:00—17:30;录取时间7月16日8:30—11:3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定向生计划。
第二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7日8:00—18日11:30;录取时间:7月18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
1.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招生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
3.示范性、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特长生招生计划。
4.公办、民办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
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9日8:00—20日11:30;录取时间:7月20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
1.示范性、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2.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
第四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30日8:00—11:30;录取时间:7月30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各校普通高中招生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到有关学校或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并办理录取手续。
(1)报名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划定统一招生时间段,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是通过互联网报名。志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www.gxzyjy.net,进入“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网页,点击“秋季招生报名”图标,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二是带初中义务教育证书直接到志愿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三是带初中义务教育证书直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四是带初中义务教育证书到市招生考试院设置的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点,通过招生报名录取系统报名。
(2)录取办法
凡已报名的初中毕业生,到自己所选择就读的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后由所在的学校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在广西中职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取,编制新生登记册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最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2011年北海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时间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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