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阳三中初中优秀学生推荐录取工作方案_中招计划
一、招生计划
80人
二、招生对象
符合《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允许推荐学生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为A等;
2.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在年级名列前茅。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城阳区初中优秀学生推荐名单》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2.初中优秀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初中优秀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复印件1份;
4.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1份。
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初中学校优秀学生推荐材料提交要求:
上述第1项为学校集中整理提交的材料。为了便于材料整理和审验,各初中学校提交第3、4项材料时,请按顺序统一整理,无需装订,每人一个档案袋。
第2项要求每位学生在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再用纸张包好并在纸包装上注明姓名,所有学生相片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兼报特色班的学生只需提报2张相片)。
(二)测评方式
1.资格认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推荐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标志性成果评定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招生委员会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面试。学生答辩或参与辩论,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三)录取
1.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各初中学校推荐优秀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发放合格证,依据学生的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成绩相同者,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学业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后,将通过城阳三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或电话)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无异议后,上报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并备案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日程安排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招生录取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初中优秀学生推荐录取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服务
(1)招生咨询电话:87811031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中网站:http://www.qdcysz.com
城阳三中微信公众平台:青岛市城阳第三高级中学
五、本方案由城阳三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