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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电话 : 0451 86673244
地址 : 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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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定名为“东方大学”。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设置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试办本科专业。200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成为黑龙江省25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2006年12月,经省学位委员会专家组审查考核,正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高校集中区学府路上,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9.1万余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开设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的26个本科专业及18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规模10000人。
历史沿革

1992年12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筹备建立东方(实验)大学。

黑龙江东方学院

199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举办专科专业。首批学生共44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42人,现代会计专业95人,国际商务专业104人,涉外文秘专业64人,装潢设计专业44人。

1995年4月10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列入全国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序列。

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设立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开始招收本科生,探索与实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学模式。

2003年4月16日,教育部致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同一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的通知》,同意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校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同时撤销原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建制。 [1]

2007年2月,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东方学院成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

2011年10月,被国家学位委员会审定为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

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3年1月,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2014年12月,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校区整体搬迁,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至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一号。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批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经济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阿格利亚罗斯金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阿格利亚罗斯金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终止办学。 [2]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截至2015年10月,学校设有9个学部,36个本科专业。

学部 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工程方向、物联网工程方向)、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梯工程方向)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 食品科学与工程、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建筑工程学部 土木工程、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机电工程学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方向、磨具设计及其制造技术方向、数控技术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方向) 管理学部 旅游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会计学方向)、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市场营销(商务策划方向)、电子商务 经济贸易学部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国际市场营销方向)、金融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 外国语学部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商务英语 艺术设计学部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师资力量 新校区单体设计图

截至2015年9月,学校有专任教师695人,正副教授32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19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位,省级教学名师1位,省师德标兵9位。

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聘请了一大批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深的资深教授在学校任教;从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外籍教师。 [3]

国家级教学名师:张家骅

省级教学名师:严明

省师德标兵:张筠、钱镭、张永忠 [4] 、常树春 [5] 、陈旭、李军卫、刘明国、赵海龙、单保海

省级教学团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基础课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蔡柏岩,2010年获评)

学科建设

据2015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

专业硕士学位点:食品工程(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机械三个方向)、国际商务(对俄贸易、农业经贸、服务外包三个方向)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农产品加工与储藏

教学建设

?质量工程

据2015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习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食品专业校外实训基地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

省级重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省级精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 、食品微生物学

2011年12月,学校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被评为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3年,“会计专业实践教学考核方法的研究与实践”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5年5月,在第六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英语类专业组)黑龙江赛区决赛中,学校外国语学部教师李明明获得商务英语专业组第一名、付云红获得英语专业组第二名,团体总分在黑龙江省排名第一。

?学生成绩

2011年学校共有毕业生2419人,其中,本科毕业生2332人,初次就业率为96.26%,在全省高校排名第五。学校2014年有约11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1%。 [6]

在“2012全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中获三等奖1项。 2015年10月,学校学生在第十四届黑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1项。 2015年7月,学校学生在“大金空调杯”第九届中国制冷空调行业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1项。

学校荣誉

2014年12月10日,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会授予“2014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1年6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称号。

2011年5月10日,教育部授予黑龙江东方学院“2010-2011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称号。

2010年5月,被中国教育产业发展论坛组委会授予“新世纪新十年中国教育十大民办品牌院校”。

2009年3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

2009年,被评为“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2008年12月23日,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08年6月13日,在新华社《?望》周刊社主办的首届中国民办高校毕业生竞争力调查结果中获“中国民办高校毕业生竞争力十佳样板学校”称号;

2008年5月,被黑龙江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评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7月,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联合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黑龙江东方学院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

学术研究
研究平台

据2015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高教研究所 、寒地小城镇建设研究所 [7] 、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所 3个校级科研机构。

研究成果

2012年9月,学校获哈尔滨市2011年度自然科学成果奖三等奖5项,优秀奖21项。 2014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资助1项,教育部资助经费4万元。 2014年9月,4项课题获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批准立项。 2014年9月,1项课题获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

据中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官网公布的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显示,学校从2008年至2014年,获得科技经费共499万元,课题数208项,出版专著1部,学术论文241篇,成果获奖13项。 [8]

年份 科技经费 课题数 专著 学术论文 成果授奖 2008年 42.1万元 19项 0部 3篇 0项 2009年 64.9万元 29项 0部 6篇 0项 2010年 55.9万元 29项 0部 8篇 0项 2011年 73万元 36项 0部 31篇 0项 2012年 87.8万元 36项 1部 68篇 4项 2013年 85.6万元 30项 0部 64篇 3项 2014年 89.7万元 29项 0部 61篇 6项 学术资源

?馆藏资源

截至2012年底,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3万册,其中中文图书96万册,外文图书17万册,生均纸质藏书量10.2册,另有电子图书48万余册,其中2012年增加纸质图书8万册。

图书馆拥有CNKI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EBSCO外文期刊数据库,读秀知识库和网上报告厅,个人数字图书馆,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等数据库资源。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

该设计方案的主题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优秀人才的摇篮。 [9]

标识采用四颗星为造型的基本元素,四颗星象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颗星组成汉字“东”、“方”二字,表现了东方学院为明星级高效的特质。 [9]

标识外轮廓的圆形,表达出饱满、完美、永恒运动的含义,意喻学生知识充盈、学院条件完善,校园充满生机。

标识的蓝色调,既是中国古代“东方”的色彩,又有青龙的寓意,传递出至尊的信息。 [9]

四颗星的线形造型,体现了年轻的朝气和现代感,并产生了高速前进的冲击力,预示东方学院二次创业的腾飞和势不可挡的前进与发展。

四颗星还回忆了学校的创建历史,对开办民办高校之初所坚持的公益办学、服务社会、团结奉献、创新笃实的精神肃生敬意??催人奋进。 [9]

校训

蒙以养正 学以致用

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省所属高等院校]

这八个字是学院育人集中体现,深刻地反映出育人为本、立德为先、能力为主的内涵。 [10]

蒙以养正,出自《易经》“蒙卦”篇,“蒙以养正,其圣功也”。意思是说,启蒙教育要开启正气,要培养人正直的品行,提高人的素质。“致用”二字,出自《易经》《系辞下传》第五章,“精义入神,以致用也”。《论语》也说:“学以致用其道”,这里的“道”也就是“用”的意思。 [10]

东方学院把“蒙以养正,学以致用”八个字排列联系在一起,就赋予了这八个字以新的内涵。在德育上,要以养正和尚德为导向,以此内化为学生的品行和人格,育人德为先,重在素质和品质的提高。在智育上,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融会贯通、崇尚实践、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重在致用和创新。养正和致用,这是东方学院育人的理念和东方的教育特色,也是对学生规格的基本要求。 [10]

校歌

《东方之光》

作词:杨斌

作曲:曲子光 [11]

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东方校园,书声郎朗。

黑土地上的人民大学,

给我插上理想的翅膀。 [12]

为了母亲开心的微笑,

为了中华更加富强。

蒙以养正,学以致用。

东方学子,奋发自强。

东方是追寻梦想的地方。

春华秋实,青春激扬。

心血浇灌知识的土壤,

生命构筑智慧的殿堂。

为了幼苗长成栋梁,

为了万千家庭的幸福。

立校为公,厚得树人。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

热爱你,我的母校!

赞美你,东方之光! [12]

用汗水和勤奋成就梦想,

建设锦绣中华。

拥抱明天!拥抱明天!

拥抱明天的太阳!

东方精神

立校为公,厚德树人

八个字突出了东方的社会主义公益性办学方向,与“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吻合对称、相互呼应。 [11]

学院领导
历任领导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戴谟安 名誉校长 1993.02---1995.03 名誉院长 1995.04---至今 陈雨波 校长 1993.02---1995.03 孟新 院长、党委书记 1995.04---2008.07 赵奇 院长、党委书记 2008.08---2015.04 现任领导 职务 姓名 党委书记 王敏 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左长滨 副院长 李成文 刘德深 周祥彬 李世泽 陈光 党委副书记 邢德昌 总会计师 吴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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