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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拼音:xuǎn
  • 注音:ㄒㄩㄢˇ
  • 声调:上声(三声)
  • 声调字母:a
  • 部首笔画:4
  • 简体部首:
  • 总笔划:10
  • 繁体字:
  • 汉字结构:左右结构
  • 造字法:形声
  • 笔划顺序:捺撇撇捺横竖折横横横
  • 【五笔86】OGJG
  • 【五笔98】OGJG
  • 【五行】
  • 【unicode】U+70DC
  • 【四角号码】91816
  • 【仓颉】FMAM
  • 【GBK】9F40
  • 【汉字编号】4638
  • 基本解释
  • 详细解释
  • 汉语字典
  • 康熙字典
  • 字源字形


xuǎn ㄒㄩㄢˇ
◎ 盛大,显著:烜赫。
◎ 晒干:“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

汉语字典

[①][xuǎn]
[《廣韻》况晚切,上阮,曉。]
(1)晒干。
(2)盛大显著;显赫。
(3)火盛貌。参见“烜烈”。
(4)明亮。
(5)姓。明有烜冲。见《万姓统谱·阮韵》。
[②][huǐ]
[《廣韻》許委切,上紙,曉。]
火。

音韵参考

[广 韵]:許委切,上4紙,huǐ,止合三上支B曉
[平水韵]:上声四纸·上声十三阮
[粤 语]:hyun1hyun2

◎ 康熙字典解释
【巳集中】【火字部】 烜; 康熙笔画:10; 页码:页670第22
【廣韻】况晚切【集韻】火遠切【正韻】况遠切,??音咺。【易·說卦】日以烜之。【疏】烜,乾也。 又【玉篇】火盛貌。 又【廣韻】光明也。 又【韻會】【正韻】引《詩》:赫兮咺兮。◎按《詩·衞風》本作咺。釋文韓詩作宣。《禮·中庸》引《詩》作喧。無作烜者。 又【廣韻】許委切【集韻】【韻會】【正韻】虎委切,??音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鑒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烜,火也。讀如衞侯燬之燬。〇按《說文》爟或从亘作烜,古玩切。《集韻》《類篇》《正韻》仍之。《正字通》云:周禮夏官司爟與秋官司烜所掌不同,音切亦異。烜非爟字重文。《說文》合爲一誤。今《廣韻》二十九換止收爟字,無烜字。《集韻》《類篇》《正韻》俱仍《說文》之誤也。 又【易·說卦】日以烜之。【陸德明·音義】况晚反,又香元反。

字源演变:

小篆 楷体

字形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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