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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

李渔

朝代:清朝
 

李渔(1611-1680年),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江苏如皋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石庄镇,祖籍浙江省兰溪市夏李村。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一生著述丰富,著有《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闲情偶寄》、《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

中文名
李渔
别    名
李仙侣、李谪凡、李笠翁、觉世稗官、笠道人、湖上笠翁
国    籍
清朝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江苏如皋
出生日期
公元1611年9月13日(旧历八月初七)
逝世日期
公元1680年2月12日(旧历正月十三)
职    业
戏剧家、文学家、艺术家、美学家、建筑家
信    仰
佛、儒、道
主要成就
“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
代表作品
《闲情偶寄》《无声戏》《十二楼》《笠翁十种曲》《笠翁对韵》《肉蒲团》
籍    贯
浙江兰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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