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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节

李素节

朝代:唐朝
 

李素节(648年-690年),唐高宗李治第四子,唐中宗李显、唐睿宗李旦异母兄,母萧淑妃,唐朝宗室。李素节聪明好学,深得其父唐高宗宠爱,初封雍王,官拜雍州牧。后任岐州刺史,改封郇王。其母萧淑妃遭武则天杀害后,李素节被贬任申州刺史。
乾封初年(666年),唐高宗下令,以李素节长年患病为由,不再召唤他进京朝见。李素节因此知道武则天猜忌他,于是作《忠孝论》来表明心中想法,但这却引起武则天对他更加愤怒,将他降封鄱阳郡王,安置袁州。仪凤二年(677年),李素节遭禁锢终身,迁到岳州安置。武则天临朝后,改封葛王,后进封许王,历任岳州刺史、舒州刺史。
天授元年(691年),李素节遭诬告,被勒令进京,在龙门驿被缢杀,时年四十三岁,以庶人之礼安葬。李素节之子李英等九人同遭诛杀,唯独四子李琳、李瓘、李璆、李钦古尚属年幼,才得以幸免于难,长期囚禁在雷州。唐中宗李显即位后,追封李素节为许王,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以礼改葬,陪葬乾陵。

本    名
李素节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时间
648年
去世时间
690年
爵    位
许王
官    职
舒州刺史
追    赠
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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