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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要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 至11:30 语文; 15:00至17:00 数学。
6月8日 9:00 至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 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应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请各省(区、市)按照上述科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0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The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