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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1. 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由教育部统一划拨至各试点单位。
2. 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其他试点单位均需填写《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划拨信息统计表(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见附表),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于2018年10月26日前,传真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时发送统计表电子版(word版)。
3. 各试点单位需开具一张发票。发票抬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教育部),税号:110102000013602,发票备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三全育人"专项资金。发票金额分别为:试点区100万元,试点高校50万元,试点院(系)10万元。请各试点单位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发票以稳妥方式邮寄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
附: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划拨信息统计表(非教育部直属高校)
附
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
划拨信息统计表(非教育部直属高校)
试点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单位名称 银行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联行号 单位所在地
说明:1. 本统计表需要地方教育工作部门、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地方高校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必填写。
2. 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报送纸质版、电子版(Word版);
传真:010-66092064;电子邮箱:szc@moe.edu.cn;联系电话:010-66096670
三全育人: 所谓“三全育人”,是“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者的简称,具体来说:
全员育人,是指由学校、家庭、社会、学生组成的“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学校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党政管理干部、“两课”专业教师、图书馆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家庭主要是指父母亲;社会主要是指由校外知名人士、优秀校友等;学生主要是指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全程育人,是指学生一进校门到毕业,从每个学期开学到结束,从双休日到寒暑假,学校都精心安排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始终。
全方位育人是指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主要包括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比、贫困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学生组织建设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社会实践等,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