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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合格性考试说明
海南
●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考试时间及次数
省级统一笔试科目(不含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7-8日,每天安排4个科目考试。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得超过3个科目(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可按一个科目计)。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安排在学生参加本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同一学期进行。
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9日进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进行。
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
●成绩呈现
合格/不合格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是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是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 〔2009〕10号),所设置,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海南省教育纪律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