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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要确保应贷尽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天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确保“应贷尽贷”,简化认定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开展业务巡查,建立应急机制,加强政策宣传。
目前正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高峰期,为确保助学贷款办理平稳有序,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会同国开行坚持“应贷尽贷”,不设贷款规模和贷款人数上限,实现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各类高校贫困学生全覆盖;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向每一位贷款申请者讲清楚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格、贷款额度、办理流程及受理地点等,向每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承诺“应贷尽贷”,切实解除他们担心“贷不到款”的后顾之忧。
通知指出,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给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无须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其他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只要借款学生能提供其原就读高中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何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即可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通知要求,采取设立乡镇受理点、提前预约、错峰受理等方式,为贷款申请者提供方便,尽量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路”;采取增设受理窗口、增加办理人员、开通专门的高速光纤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尽量让学生和家长“少排队”。
通知强调,对于受理量大、需要重点支持的深度贫困地区和历年存在“排长队”现象的县区,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国开行有关分行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业务巡查,及时排查管理隐患。各地要及时跟踪、“会诊”并处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知要求,近期,各地教育部门特别要部署高校落实好“绿色通道”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记者叶雨婷)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