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
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
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
—— 一论牢固树立新的教育发展理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十三五”时期,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好关键支撑作用。随后召开的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要牢固树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实在在地把质量作为新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主题,把时间、精力和资源更多地用在内涵建设上,实现我国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全面贯彻新的教育发展理念,首先在于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这凸显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一重大论断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巨大引领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态势,亟须提升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力结构,厚植创新驱动根基。人类的发展史,特别是工业革命后的发展史充分证明,自然资源会越用越少,而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却会越用越多。然而,人口结构深度变化,老龄化加快、全面二孩政策这些现实变化,对教育供给、布局和结构提出新的要求。只有用创新发展激发新的教育活力,充分发挥创新这个“第一动力”的作用,才能为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永续不断的能量。
教育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结果,得到舆论的充分肯定,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还在路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以创新发展的理念去面对。无论是教育结构还是培养模式,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式,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巨大需求,相对于人民群众对更好的教育的期盼,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也还没有最终形成。特别是作为一个拥有50多万所学校、2.6亿名学生的庞大教育体系的国家,教育发展还不平衡,结构不尽合理,各级各类教育贯通衔接不够通畅;教育管理水平、服务意识不尽如人意;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还不强;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还没有真正树立。这都需要我们充分发扬创新精神,探索创新路径,进一步创新教育观念,进一步创新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教育内容方式,使教育在创新发展中回归人才成长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凡是阻碍人才培养的,我们都应当改革。”改革,只有改革才是教育创新可持续的根本保障,只有改革才能革除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中国教育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还不尽合理、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任务艰巨、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还有待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还有待完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空间还有待拓展等,都需要靠创新管理来驱动。创新是一种文化,但更是一种制度环境,创新的精神和能力,只有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才能生长出来,创新需要必要的管理,但更需要切实的服务。改革,就是要靠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释放教育创新发展的活力,来为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管理者少一些计划思维、少一些直接管理、少一些不当干预,多一些实实在在的服务;教育者多研究不同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必须形成的核心素养,千方百计提高教学水平。
教育的先导性,决定了创新发展不可能是一个短期的目标,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创新已是当今世界国家竞争的核心,谁能主导创新,谁就能主导规则,谁就能决定竞争格局,但归根到底,竞争的还是教育的创新发展能力。创新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涵,没有创新,就谈不上教育现代化。只有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才能培养更多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人才,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创新简介:
创新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生产或采用、同化和开发一种增值新产品;更新和扩大产品、服务和市场;发展新的生产方法;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它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创新,拼音(Chuang Xin)缩写为CX,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其起源于拉丁语,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一个民族要想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也不能没有创新思维,一刻也不能停止各种创新。创新在经济、技术、社会学以及建筑学等领域的研究中举足轻重。
从本质上说,创新是创新思维蓝图的外化、物化、形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