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二孩政策,无疑是正确的决策
实施二孩政策,无疑是正确的决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实施二孩政策,无疑是正确的决策。但对中国女教授队伍而言,或许将有深层次的影响。
回顾历史,中国农村即使在近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强力推行中,农村家庭绝大多数都是生了二孩,三孩、四孩亦有之,以交数万元不等的超生罚款处罚了之。
但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中则严格实行独生子女政策。违规者必受到严肃惩处,如党内警告、升职受阻、下岗等处理,二孩落户口、就学也困难重重。所以三十余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家庭中青一色的均为独生子女。由此造成城市少子化,老龄化,家庭人口四二一结构,独生子女夫妇面临着赡养四位老人的沉重负担。
实施二孩政策将根本改变这一窘况。可是,任何一项政策都有两面性,有多重影响,有些深层的负面影响不易被人们所认知。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在近三十余年中,由于只生育一个孩子,使许多优秀的女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22—23岁、25—26岁毕业后成家,生育完独生子女,仍有充沛的精力和热情继续深造,攻读博士研究生。她们被培养为学术精英,成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术骨干,在40岁左右晋升为副教授或教授(包括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级高工等),45—50岁担任博士生导师。在近三十多年中,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甚至是人类文明史上唯有的人文景象——中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长起大批女教授、女博士生导师,还有女院士!
以笔者长期执教的福建师范大学为例,现今在岗女教授、女博士生导师在全校300余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群体中占了约1/4的比列,笔者工作中交往的全国各大学、社科院均存在这种情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批女教授、女博士生导师的出现,有她们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这一社会背景,家庭负担轻。当然也与这批女教授、女博士生导师刻苦、坚忍的人生品格相关。
但二孩政策落实后,这一独特的人文景象或许就会退去、消失。比如一位优秀的女硕士研究生26岁毕业工作后,在27—32岁间将有计划地生育两孩,这位母亲在30—40岁间是她的两孩发育启蒙的关键时期,母亲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假如这位母亲还想在学术上继续前行,在30—40岁间攻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专题研究,就得有常人所不具的顽强意志和献身精神。在当今中国攀登世界科学高峰的伟大征程中,学术竞争激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倘若不能在40岁左右有所创新、有所贡献,晋升为副教授或教授,后续的发展将愈发困难。
毕竟生育两个孩子需要母亲付出更大更多的母爱,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尤其在高知家庭,两个子女的培养教育将成为比母亲自身事业更为重要的头等大事。人类繁衍生息的规律不可违逆,在当今中国,物质极大丰富,生育两孩将成为中国每个家庭中的头等大事。
笔者预见,近三十多年中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长起大批女教授、女博士生导师这一独特的人文景象或许会逐渐退去、消失。这世上真无万全之策啊!
独生子女政策简介:
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宪法,“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是当代中国人口政策的基调,是在1980年中央召开五次人口座谈会后确定下来的。
1980年的五次座谈会开完,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方向已经明朗。1980 年 9 月 25 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在此之前,七十年代流行的计生口号是“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2015年10月29日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