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
根据教育部6月11日发布的《2014年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省会及以下城市就业,可以凭毕业证、报到证(针对应届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文件就办理落户手续。
对广大高校毕业生来说,今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哪个省会及以下城市发展和生活,这无疑是重大喜讯;这对众多中小城市来说,也是展示城市魅力、自由引进人才的重大契机;对国家而言,降低省会及以下城市的落户门槛,增加其吸收就业人口的引力,有助于就业人口的均衡分布和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希望各地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工作。
不过,文件并未明确广州、杭州等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深圳、青岛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的落户政策。这些城市目前的落户政策,有些对大专毕业生的专业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有些要求有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些要求按照当地落户规则评分达标,开放这些城市的落户限制恐怕还需时日。至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户籍壁垒依然有待破除,这些一线大城市依然是社会公平的“洼地”。
户籍制度简介:
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
以保障部分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