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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了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培养高素质外语人才,学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决定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学校组织的外语文化能力(以下简称外语能力)两个方面的成绩。

1.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综合评价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招生专业。

(a)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西班牙语(商务),朝鲜语(商务)

这些专业,如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经甄选后进入“非通用语复合法学实验班”学习。

经乌尔都语,土耳其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经筛选,可以参加“多语种国际交流实验班”学习。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的原则,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的报名和初审情况,确定各省(区、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招生省份。

今年参加综合评价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等26个省市和地区。

实行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省、市招考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文科历史选A,其他选B;理科物理选A,其他选B。

第四,报名条件。

应征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类学科排名前10%以内,语文和外语成绩在同类学科排名前5%以内(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学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三、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对外语学习有强烈的兴趣;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有强烈的兴趣;

4.通过高中阶段的体能测试;

五、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另外,我们学校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在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外文语种中任意两种语言都可以报考。应征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复语证或有关考试成绩的证明,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复语证。在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中,复语考生必须达到《欧洲语言通用参考框架》的B1级(德语复语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K3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N2级,俄语复语考生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俄语科目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登记及资料的上传。

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20日,申请人须在4月21日至4月30日期间完成材料的上传。

第一阶段:考生报名,提交材料阶段:3月30日至4月20日24时,考生可登陆我校高校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sylm/wsbmrk.htm)的网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joinus.bfsu.edu.cn/sylm/wsbmrk.htm),完成报名信息填写。

二、中学审核,考生资料上传阶段:4月21日零点至30日24点,此阶段“报名”功能将关闭,不再新增报名,考生下载报名信息后,统一交当地中学审核盖章,如在中学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及时更正,考生可通过报名界面的“信息校验”功能申请校验。推荐信填写前,各中学应将推荐人的全部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等信息统一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信。

注意: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我校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申请人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如身份证、学校推荐信(打印在报名系统中)及复语者的成绩单原件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到校参加能力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正确,如有任何遗漏、错误或遗漏,后果自负。

第六,初审。

一、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应试人员。

初试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档。

学校初试成绩将于五月底公布,初试成绩将于五个工作日后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可于报名系统查询。

第七,能力测试。

考试成绩为“合格”者,须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前,于考试结束后,于考试结束后,于通知网上查询。如不能当场确认,视为放弃,我校不安排考试。

2.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中文口试(满分25分)。

三、复语者必须参加复语试,并提供学校出具的复语试合格证明或等级证书。综合考试(满分5分)为口试。综合考试成绩达到3分者,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综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但保留其非综合考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举办体育考试。男子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游泳;女子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游泳。学生可以任意选择考试项目,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后续的能力测试。符合条件的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8年版);其中游泳是我校自主设置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是任选一种或多种泳姿连续游200米7分钟。

决定能力测验的结果。

一、能力测验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总成绩在30分以上、外语口试、中文面试成绩在15分以上者为“合格”。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将被视为不合格。

二、通过能力测试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后,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我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没有参加我校的能力测试、考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成绩的综合评定算法。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高考(实际考试)成绩和能力测试两方面成绩之和加总后,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7:3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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