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招生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名称为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其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校园内有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校址:www.cau.edu.cn,咨询电话:010-62737682。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第四条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毕业生。招收的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个学科。符合学校统一招生条件的普通本科生,可获得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院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并结合近年来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各省的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表。该校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中生源不均衡状况。第5条2015年我校按学科大类招生,包括:植物生产(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生态、资源环境、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6个专业)、农业工程(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3个专业)、土木工程(包括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水利(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包括商业、应用化学2个专业)、化学(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等11个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科学实验班(生命科学),科学实验班(信息科学),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通信学,农村地区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等28个。除了动物医学专业的学制5年,其他专业的学制都是4年。六、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后,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选择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后颁发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第7条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招收山东省考生,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的考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完成第一学年后,从第二学年开始到烟台学院进行教学实习,直至毕业;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往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与其他专业相同。第3条学校收费标准第八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2015届(含港澳台地区)普通本科(含高职)学生学费标准为:植物生产、园林、动物学、草业、动物学、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他专业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第4章录取规则第九条录取条件我校的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规定》。提档比例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提档比例不超过本地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因素,自主录取。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政策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12条专业安排我校以投档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实行分数优先,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报考省份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第一志愿院校一般不予退档。内蒙古自治区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班”的录取规则。第13条申请英语专业之外语语种,应以英语为外语,并以良好之口语表现。经济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入学后不能继续学习,建议谨慎报名。国际经贸专业的考生,建议以英语语种报考。第14条有关科目要求本人校对的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及格以上。申请工学、园艺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第15条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没有特别规定。第16条往届生本系各专业对往届生无额外要求。第17条西藏定向就业生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就业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学校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专业的学生,有书面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入学。对于被学校拒绝接收的已入学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再申请转学,毕业后不得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也不得报考研究生。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的招生计划均为国家指令性计划,毕业生毕业后按规定回原地区就业。第18条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我校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015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地区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9条单独招生学校承担农村学生的单独招生工作(简称高校专项计划),2015年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对符合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降分录取。第20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的普通高校之一,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如果生源省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考合格,考生须参加统考并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考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我校签订招生意向书。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录取时降分。第21条:高水平运动队是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校中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之一,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考合格,考生须参加统考并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考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我校签订招生意向书。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录取时降分。第22条科学实验班我校的科学实验班(生命科学)及科学课程。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