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铁路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路大学本、专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原则,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石家庄铁路大学(原石家庄铁路学院),英语名称:ShijiazhuangTiedaoUniversity国标代码:10107办学性质:公营普通高等学校,河北省重点中坚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办学水平: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高职)学校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日,邮政编码050043学校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1日,邮政编码051132。本科专业学生在主校区学习,专业学生在南校区学习。第五条,在规定的修理年限内,修理规划学分(课程)的书、专业(高职)毕业生,发行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石家庄铁路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本、专业(高职)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办公室。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书、专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下进行。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第九条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各学校水平所属的招生批次和相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基准。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聘监督招聘体制,招聘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一条学校非平行志愿省提交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省提交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第十二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考我校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者不足,依次考虑接受其他志愿者的考生。第十三条实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加分或降级护理政策。第14条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对于向我校报名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果第一专业志愿者计划满了,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者录取,这样做。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根据专业调整,从考生的成绩到安静的调整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合格额满为止。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不服从调整的情况下,进行退位处理。对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科目等级在2B以上的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合格的录用实行先分后等级的原则,即入学考生按入学分数排序,入学分数相同时,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五条考生投稿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规则合格:优先合格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合格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合格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合格顺序,文科合格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合格顺序第十六条录取考生的健康状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型肝炎项目检查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七条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今年,我校部分专家继续实施宽口径大类的招生和培养,具体来说,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家以工商管理类合格的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家以交通运输类合格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和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家以材料类合格的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和控制两个专家以自动化类合格的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家以计算机类合格。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开学后先按大类培养,然后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外,其馀专业不限于外语语言,我校只有英语、俄语教师,建议英语、俄语语言考生考试。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考试。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在100分以上(满分按150分计算)。4、数学和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在10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5、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河北省考生必须联合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的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根据大学入学考试文化成绩和联合考试成绩直接加入的综合成绩选择优秀合格,没有文化课成绩限制。6、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根据大学入学考试文化成绩和学校入学考试专业成绩直接合格的综合成绩选择优秀合格第20条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汉族以外)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1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通过审查的人,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本科学习,本科阶段的学制为4年。第21条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审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有关招生规定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其他第22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征收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认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征收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为500~800元/年生。第23条学校学员奖励、助学政策体系完善,有国家奖励助学金、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助学、社会奖励助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助学措施。新生入学时设置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情请参阅当年的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第24条学校本专业招生网站:http://zs.stdu.edu.cn,电子邮件:stdzb@std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招生监督电话:0311-8793519。第6章附则第25条本章程自发表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事务所负责说明。第26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