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的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的双曲馀弦值。第二条章程适用于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大学,国家公营,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学技术路1号。福清校区注册地址为福清市龙江街校园新村1号。信息技术学院(软件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办学地址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后区。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四条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包括各校区、学校点)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分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地址和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中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三章专业录取要求第五条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合格。如果考生所在省没有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就不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考生考外语语言。除了中日合作办学项目两个专业以日语为基础外语安排教育外,学校其他专业只以英语为基础外语安排教育。第六条填写中国语言文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的考生,填写中文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的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填写外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的中文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填写外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的中日合作学项目的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考生,填写外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第七条填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普通话标准。第八条要求服装设计和工程专业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第九条师范类各专业优先录取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五感端正,口齿清晰的考生,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教职要求的考生,不适合填写师范类专业。第十条旅游管理类优先录取男生身高
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好的考生。第十一条除本章程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型肝炎项目检查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学生情况确定提交比例,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省采用专业水平差配置原则(第一专业志愿者和其他专业志愿者设定5级差配置,其他专业志愿者和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定2级差配置,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配置)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者清配原则。在等级成绩相当高的情况下,学校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和特长等因素,选择优秀的考生。艺术体育类被安排在同一批录取的各个专业,采用专业志愿者调整原则。第十四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按学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对于招生简章中没有明确面向福建省考生的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具体录取规则如下: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文学考试总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分别在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学考试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总分×20%+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2.5×80%)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得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排列顺序:本科统一考试成绩、语文、外语。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定艺术类本科文件考试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器乐类型分别排序,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相等时,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选择优秀的考生。3.美术学、设计学类:考生考试总分在福建省本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70%以上,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省划定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优秀合格。在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相关科目成绩排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4.广播和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考试总分、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学考试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总分×30%+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2.5×70%)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录用。在文化专业综合得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排列顺序:本科统一考试成绩、语文、外语。考广播和主持艺术(福建省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5.广播电视编辑专业:在考生考试总分、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各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学考试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专业综合分=文学考试总分×60%+本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2.5×40%)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录用。在文化专业综合得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排列顺序:本科统一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第十五条体育类各专业录取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体育类专业录取简章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