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2010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章程(国标代码:13767)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民办综合艺术学院。该大学位于著名的厦门。学校座落在厦门第二城区翔安,占地53亩,有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多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漂亮的环形跑道、操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在鼓浪屿的艺术实习基地,在古老的榕树掩映下,映衬着岛上万国建筑群,既增添了鼓浪屿灵秀的艺术内涵,又为艺术工作者营造了浓厚的艺术实践氛围。学校现有自聘教师64名,兼职教师30名,以全新的理念,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宽广的视野,厚重的基础平台,以培养市场需要的、全面的两栖人才为宗旨,致力于全面开发青年艺术感的潜质,注重艺术实践与理论结合,为社会培养新的专业人才。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开设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编导、美术设计、公共事务管理等六个专业。2010年,三年制高职艺术类和文史类考生被录取到全国29个省市和自治区。培养目标:以一门专业为主,兼学其它专业的多栖普及、实用、通识、应用型艺术职业人才。第二部分: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和同等学力的毕业生,身体健康;二、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户籍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没有省统考的专业,须参加本科艺术专业校考)。三、外语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事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制度。入学咨询电话:0592-77688027768805。招生原则:1.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文科历史考生必须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份按照省艺术、文史类招生规定录取。入学模式:采用电脑网上远程入学。第六条收费和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7]费15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执行。第七,资助政策: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8.毕业:学习期满,品德端正,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备案、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优秀学生由学院组织推荐到相关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学习;九、就业情况:本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良好。10.入学专业:
类 别 | 招 生 专 业 | 代 码 | 类别 | 招生 层次 | 学制 | 学 费 (学年) | 其 他 费 用 |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
艺术类 (文、理) | 舞 蹈 表 演 | 舞蹈表演(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 | 670203 | 统 招 | 高 职 高 专 | 三年 | 12000元 | 1.住宿费1100-1500元/学年(按一学年计算,其中含空调费,不含寒暑假住宿费);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4.保险费40元/学年(自愿参加); 5.军训费100元; 6.练功服40-150元(舞蹈专业150元/人,其他专业40元/人,多退少补)。 |
城市民间舞(民间舞、街舞、爵士舞) | ||||||||
音 乐 表 演 | 声乐表演 | 670202 | ||||||
器乐表演(钢琴、古筝) | ||||||||
电脑音乐制作(MIDI) | ||||||||
音乐剧表演 | ||||||||
影 视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与播音主持 | 670205 | ||||||
编 导 | 戏剧影视编导 | 670207 | ||||||
艺 术 设 计 | 舞台美术设计 | 670101 | 10000元 | |||||
室内设计 | ||||||||
动漫 | ||||||||
文史类 | 公共事务管理 | 艺术管理 | 650201 | 12000元 | ||||
文化创意产业 |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1 电话:(0592)2570185、7768816 短信:(0592)2570185 传真:(0592)2570889网址:http://www.xmyanyi.com E-mail: zsb@xmyany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