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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核表|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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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张江高科技园区达尔文 路 18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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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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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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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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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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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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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上海地区:488人,外省(市):500人,合计人数:98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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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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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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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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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录取规则 |
1、专业考试:当地省市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当地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未涵盖的专业科目,须到学院参加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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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6000元-19000元 |
| 住宿费标准 |
175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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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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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0273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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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投诉电话 |
021-50271101-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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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网址 |
Http://www.shfilmar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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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将协助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限额为6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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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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