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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从1923年开始建设燕赵大地,历史悠久的河北冀县师范学校,2001年4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公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专业水平教育。学院下设计算机、机电工程、经济管理、艺术、外语、生物工程六个系开设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营销、房地产经营与评价、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工艺绘画、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一、录取原则和条件1、根据学生来源省高中的录取方法,录取没有相关科目成绩的考试要求,没有分数水平差2、接受符合政策和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的考生3、对于已经录取的考生,根据志愿者优先原则安排专业4、男女比例无限,学生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5、各专业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育。二、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发行全国普通高中专业学历证书。三、学费: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四、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红旗街2373号联系电话:0318-21022526812邮政编码:053000网站:http://www.hsvtc.cne-mail:zsjyc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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