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代码:771;本科专业代码:L45。学校设置级别:高等职业教育;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公办。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建设专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专业。2009年度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举办地点:学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少年生态园南面)。考生要求:1、外语语种:不限。但是,从学院的师资等方面考虑,新入学的学生,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二、性别比例:无要求3、健康状况: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加试的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办法:按考生志愿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即投档考生按所报志愿由高到低排序。同等分考生的录取规则是: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在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上依次优先。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统考美术类专业成绩。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等文化水平的考生在录取时,根据自己的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收费标准: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专业学费每学年7000元;民族预科生每学年40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每学年5000元;招生计划:如需了解有关2018年学院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信息,请登陆学院招生网站:http://zs.imaa.edu.cn。联系人:联系部门: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55176(fax):联系地址:http://zs.imaa.edu.cn;Email:zsb6910@163.com;邮编:010070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