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仰恩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名:仰恩大学(国标代码11784)、学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三、办学类型:私立,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四、招生层次:本科(四年制)、招生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办招生办负责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建立由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纪律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处理各类招生投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凡在仰恩大学学习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包括通过学校规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并通过全部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仰恩大学毕业证书,并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予以注销,颁发结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英语专业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统考,非英语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并获得我校颁发的相应学士学位。分专业招生数和收费标准:我校共有33个本科专业,分别招收全国25个省(市、区)的学生。省招生办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07﹞154号文)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本科学费:按专业一学年每门课15000元,一学年每门课14000元两种方式收取。(a)每学年,下列专业的学费为15000元人民币:国际经贸、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保险、网络工程等12个专业;(b)以下专业的学费为14000元人民币:市场营销、经济学、法律、金融、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行政管理、统计、工商管理、新闻管理、社会工作、物流管理、物流管理、哲学、数学和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对外汉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化产业管理等21个专业;(2)住宿费:每学年1300元人民币(含定额水电费:每月5度电,每生2吨水)。8.招生录取细则仰恩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照高考招生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各省高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考生。报考仰恩大学的福建省考生:1.福建省考生按照我省“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投档录取原则投档,检录。对本科二批报考仰恩大学者,原则上按1:1的投档比例录取,对于专业服从调剂者,一律录取。二、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当年招生计划,将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时,学校将根据专业空缺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三、征集结束后,如仍有招生计划空缺名额,我校将按照省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在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集志愿的我校考生,直至录取为止。第二类:报考仰恩大学的外省考生1.报考仰恩大学的其他省、市(福建省除外)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公布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档;2.报考仰恩大学的考生,按照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其他录取条件1.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按实际成绩排列,由高到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在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而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规定进行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以实考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和英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四、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清晰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听辨能力。校办口试。六、往届生的录取,按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同应届生同等对待。7.入学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八、只招收有志愿且保证服从调剂的考生。奖学金1.仰恩大学设立了“仰恩奖学金”、“吴庆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学校将颁发奖学金和优秀奖,并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证书。各种奖学金,从每学年开始的第二个星期起,按学校规定进行评选,评出上学年品学兼优学生一、二、三等奖。三、每年度发放奖学金的总数额由学校另行规定。四、设立仰恩大学国家奖学金。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贷款资助1.凡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a.家庭经济困难;b.学业成绩良好;c.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d.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保证正确使用贷款,按照规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如下:a.学生本人贷款申请书(须经家长签字盖章);b.家庭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c.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d.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入学手续。五、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银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学籍。六、福建省籍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见闽教财[2009]7号《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http://xszz.fjedu.gov.cn/index.aspx)。十一、退费规定:退费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12.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应按国家征兵政策规定的程序登记入学,应征入伍后,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其他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13.录取公布渠道:①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应向本人发送录取通知书。㈡考生可于我校网站:http://www.yeu.edu.cn十四,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2209198822085622,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595)22098506,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仰恩大学,邮编:362014,传真:(0595)2208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