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江门市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各种学校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37113学校地址:潮连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南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江翠路165号四、办学性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在校三年。办学特色:秉承“科技立校,文化育人,开放办学,服务侨乡”的办学理念,坚持与当地经济互动,与行业企业双赢的办学思路,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开设专业,聘请企业能工巧匠到课堂授课,利用企业车间建设实训基地,培养具有“双证书”的高素质、高技能技术人才。招生专业及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学习地点:根据专业的不同,2008级新生在第一学年在两个校区学习。一、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与实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文秘、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初等教育(中小学数学教育)等专业,第一学年在南校区学习,第二学年在潮连校区学习。除上述专业外,其余专业的学生,在潮连校区学习三年。录取条件:1.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所列条件。2.普高班的小学教育(音乐舞蹈教育)只承认广东省举办的音乐术科统考成绩;美术术科只承认广东省举办的美术术科统考成绩。三、美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艺术设计专业、珠宝工艺与鉴定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四、小学教育专业幼儿教育方向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者。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录取原则:凡符合同等条件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未在录取线上完成录取,则非第一志愿考生也应按高、中、低顺序录取。具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也可优先录取。三、加分原则: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录取。四、报名考试者之专业安排,主要参考报考志愿及有关考试科目之成绩,如英语专业,参考英语考试及英语口试成绩。五、退档原则:根据省招生办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助学措施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奖学金: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三、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条件;同时,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文科类各专业学费4500元/年,英语和理工类各专业学费55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000元/年,包括动漫游戏制作、外贸陶瓷设计、珠宝工艺及鉴定等专业学费8000元/年,住宿:潮连校区1000元/年,南校区750元/年。12.学历证书颁发院校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邮编:529090联系部门:招生办联系电话:0750-3725213(传真),3725037学院网址:www.jmp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