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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校,部码:10414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四,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见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略)五、招生原则:(一)一般原则:凡投档考生,均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进行专业级差录取(第一、第二志愿级差2分,第三、第四、第五志愿级差0分)。我校实行学分制,按专业招生。运动员的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生源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舞蹈类专业(不包括江西省提前批)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旅游管理类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外语专业(不包括国际教育学院的英语、日语、翻译专业)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口试,口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报考人员的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评价,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学生、文体特长优秀学生以及相关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优先录取。艺术专业面向外省招生原则艺术专业招生,专业证书按计划数4倍发放,其中美术、表演(健美操、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文理兼招,音乐类专业招收文科生。其具体招生办法如下: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健美操、体育舞蹈):符合生源省规定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较高者优先。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通过政审、体检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50%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数×10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100),并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招生原则1、音乐表演与舞蹈专业省级统考,按省统考批次,按专业方向分专业录取。2013年的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是: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管,二胡,唢呐,长笛,笙,琵琶,双簧管,声乐和舞蹈。舞蹈系女生身高165厘米以上,男生175厘米以上;声乐系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170厘米以上;音乐表演系女生身高170厘米以上,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专业统考中相应专业的本科合格线,尤其是音乐表演(器乐、声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成绩均在140分以上(不含乐理、视唱)。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后,根据考生的志愿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音乐表演、舞蹈类部分考生提前批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第二批本科新生均按有关规定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是:考生须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运动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体育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招生办法,按当年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指导意见》执行。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邮编:330022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邮编:330027网址:http://www.jxnu.edu.cnE-mail:0791-8812015288120151传真:0791-8812015288120151E-mail:jxsdzb@126.com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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