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是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的双曲馀弦值。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街263号,邮政代码471023号。第三条河南科技大学是公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同建设高中,国家中西部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中,国家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水平评价优秀高中的学校是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作为中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目前有31所学院,95所本科专业复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所大学科。第四条2017年招生的学生根据招生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苑校区两个校区学习。第五条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符合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的学位授权条件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的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律委员会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聘委员会,其主要责任是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聘委员会的招聘政策和相关规定的研究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如招聘计划编制、招聘规则编制、预约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的招聘方法和招聘资格清单、招聘结果等。第八条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类)、招生批次、招生人数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约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约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普通高招聘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中招生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学生源好的省份在平行志愿投稿时进入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合格。第十一条我校今年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申请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时,把专业类视为专业申请即可。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开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完成通知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一专业学习。第四章考试条件第十二条,符合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考生可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健康状况要求: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规定。第十四条高考外语语言要求:外语文学类(包括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日语专业的考试语言是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用英语安排外语教育。第十五条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一考试专业分数和高考文化分数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六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七条我校认可学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第18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模拟情况确定调整比例,调整考生文件的比例是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没有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九条入学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入学考生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录取条件,采用专业清算方法。也就是说,对于入学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根据大学入学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优秀的合格b、对于入学考生,如果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者,根据第二专业志愿者的合格,还不能满足第三专业志愿者的合格等。如果某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其调整到计划不满意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将进行退位处理。第20条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达到学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根据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之和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秀录取。第21条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的,文化分数乘以40%和专业分数乘以60%和平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秀合格。第22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数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数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包括10分)的,根据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之和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优秀录取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达到出处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根据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优秀录取。第23条对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计算后同等分数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求,根据考生文化分数相关科目成绩,选择优秀合格。第六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补助措施第二十四条我校采用新生除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审批标准执行。各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仍执行学年学费管理,学费每年11000元/人。住宿费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25条为鼓励更多优秀考生参加我校考试,为其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方法和奖学金、补助金等政策。第七章其他第26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发现伪造者,全部取消入学资格。第27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大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大应用工程学院,共同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大负责学院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合格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昆山西路42日)。第28条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大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业证书发放工作。合格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学校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日)。第29条学校招生部门和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街263号邮政编码:471023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访问电话:0379-64231439学校网站:http://www.haust.edu.cn电子邮件:zhsb@ha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