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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学院进行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院代码:13701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团泊洼六、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属天津市市级示范专业,已进入天津市国内一流院校建设行列。学校占地1447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石油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十八个专业。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大庆精神办学,以铁人精神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油田、面向社会、贴近经济、服务企业”的办学定位。近年来,学院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和对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曾有石油专业“工学交替,分段递增”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得到了经验交流。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现已建立52个长期稳定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了石油工程、数控技术、汽车技术、焊接技术等国家级校内实训基地4个。学校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有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62所,国家特殊工种职业鉴定站第72所,并被中石油命名为“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培训基地”。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培养了32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许多人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第二章招生和纪检监察机构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办设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保护考生及招生办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违纪行为,受理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022-29000254第5条:学院设有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联络电话:022-29000650,022-29000588。第二章:招生计划、要求和收费标准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要,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按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时,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其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高考招生简章。第7条:学费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六人一间,住宿标准为700元/生·年。各校具体收费标准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2017届新生入学计划或本校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南。如果政府调整当年费用标准,则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第4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院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招生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和社会各界要自觉接受监督。第9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次序,由高到低按第一志愿录取,只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第二志愿考生才能进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采取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时应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第10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高后低,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排列。若考生的专业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考生提交的专业志愿没有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做退档处理。职业志愿不设等级差。本专业招生实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原则。第11条: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原则。第12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好的考生。如果考生所在的省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的要求。如江苏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第13条:对天津市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安排专业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安排专业。

二、退档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对成绩较差的考生,可先作退档处理,如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可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退档处理。在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首先要比较获得A等第的人数,例如获得A等第的人数相同,而获得B等第的人数等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非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比较,进行评价。第14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和复查。未达到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办理。第15条:公共外语课程各专业均以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慎重报名。第16条:学院应于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后,以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校网站上公布了录取结果。五、跟踪管理: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到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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