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黑龙江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1章一般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做到依法治招,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和原则,顺利开展招生工作,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育法》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专科)招生和录取工作。

学校名称: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4条学校为经教育部核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之公营全日制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中国绿色食品之都,世界珍禽异兽丹顶鹤之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第2章概况。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44名,其中专任教师272名,教授20名,副教授142名。学校占地面积2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7亿元,图书馆藏书(纸质、电子类)149.8万册。

第7条学校设有外语系、教育系、人文系、电脑系、工科系、体育系等六个教学单位,成人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第8条学校设有报关与国际货运、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与审计、营销与计划、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心理咨询、汉语、应用英语、应用俄语(合办)、应用韩语(合办)、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社会体育、化学教育、电脑教育、播音与教学、电脑教育与安全管理、网站规划与发展技术、宠物护理与美容、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教育、高尔夫服务管理等37个专业(高职)。

第3章入学规定。

招生原则: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为主要招生考核形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第一志愿的考生不符合招生计划,则由第二、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学校(或补报)志愿的考生依次录取。

第10条专业确定方法:根据学生志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采用“专业清”办法,即根据他们的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因为学校有些专业(英语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有限,这三个专业都是按计划招生,对第一专业没有被录取的考生,采用第二、第三专业;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采用“专业级差”办法,对专业志愿不符合且服从调剂的考生,采用“专业清”办法,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采取退档办法。

11.录取方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由各省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

第12条录取批次:学校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为高职(专科)院校,其他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13条投档比例:依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提供之本批次以上生源情况而定,若生源充足,则以计划数为准。招生过程中的投档主要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是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

14.体检要求: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5.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根据各省招办的录取名册和录取确认书,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确认书;通过各省招办和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的录取名单;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办理。

第4章奖学金与帮困工作。

第16条学校设有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中前两者的得奖率为20%,学校现有学生奖学金一等800/人/年;二等500/人/年;三等300/人/年;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一等800/人/年;二等600/人/年;二等3000/人/年;三等2000/人/年;三等2000/人/年。

第17条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助学金,并于新生报到时,开辟「特困生」(须持当地县(区)政府证明)「绿色通道」,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5章其他

第18条学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公布。

第19条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投诉与质疑,并对处理入学遗留问题负责任。

第20条入学辅导联络资料: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邮编:161005。

二、招生电话:0452-2289155,2289156131008933。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