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学校代码:10435第五条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邮件编辑:26109第六条学校性质:国有公立普通大学校(山东省教育厅)第七条学校招生范围:详细信息:266109条第八条招生批次和类别:艺术本科批次、文史、理工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 />
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为保证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本专业招生。
第二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原则。
第三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xml:namespaceprefix=ons=ons=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学校代码:10435第五条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邮件编辑:26109第六条学校性质:国有公立普通大学校(山东省教育厅)第七条学校招生范围:详细信息:266109条第八条招生批次和类别:艺术本科批次、文史、理工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批次。第九条基本情况:1、学校历史:青岛农业大学成立于1951年,经历莱阳农业学校、莱阳农业学院、莱阳农业大学、莱阳农业学院等变迁。2000年开始建设青岛校区,学校主体迁往青岛,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名为青岛农业大学。2、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3423.5亩,校舍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校内教育设备价值1.4亿元,图书馆纸质收藏161万册,电子图书91万册。3、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5人,正高级职务166人,副高级职务404人,博士学位239人,硕士学位6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8名中青年专家、山东省4名教师、21名博士生教师。4、学科状况:学校现有学科复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6个学科,现有53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硕士点,31个二级硕士点。拥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泰山学者岗位、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育示范中心、42个研究所。5、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家。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二条青岛农业大学纪委监督招生工作。第四章信息公布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立即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按时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门。第十四条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表为基准。第五章考试要求第十五条部分专业按大班考试:考生填写学校按大班招生的专业志愿者时,把大班包括的所有专业作为专业,只填写指定为大班名的专业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班名决定。根据大学入学的新生,第一学年统一学习大学的基础课程,学年末学校根据学生的学年评价成绩、个人志愿者和专业计划在大学内确定具体的专业。第十六条签订协议:填写计算机科学和技术(软件外包方向)和中外合作学校专业的考生在填写志愿者之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就不能合格。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责任,招聘监督体制,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优秀录取。第十八条文史和理工类:在入学考生中,按专业志愿顺序选择优秀合格。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如果不服从调整剂的话,可以服从调整剂,尽量安排接近考生志愿者,有空馀计划的专家。保留农业大学减分录取政策的省份,我校不实行。对填写外语专业的考生实施英语分数限制政策,具体分数根据投稿情况决定的其他专业语言无限。对填写信息和计算科学和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专业的考生实施数学分数政策,具体分数根据投稿情况决定。各专业男女的比例不限。第19条美术类:在入学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填写的专业志愿者进行优秀的合格。第20条广播电视编辑专家: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统计总成绩优秀合格。第21条资格审查:考生应在录取时和入学后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资格审查。检测出不符合录用规定的疾病和不正当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23条退学学费规定:鲁政办发行[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学期按一学期征收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学年按一学期征收学费和住宿费。第八章奖励补助措施第二十四条奖学金:1、综合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激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补助金等,最高奖金额每年超过万元。另外,未经纪律处分的农科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每月可以领取35元的专业奖学金。2、新生奖学金:被学校录取的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第一志愿者优秀本科生,入学复查合格后,山东省考生成绩超过当地军事检查线50分的报酬5000元,超过80分的报酬10000元,其他省(市、区)按上述规定报酬前两名考生。第25条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以补助金、勤务补助金、奖金、补助金、困难补助金、党支部支援、社会补助等形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九章学历证书第二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发行青岛农业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书、专业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10章青岛农业大学招生事务所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86080517、86080055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lnxgb.com4、校园网:http://www.qau.edu.cn5、通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109第11章其他第27章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28条本章程未完成或违反上级政策,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第29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就业所负责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