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省考生)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学院代码:教育部12048省代码:1157学院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招生批次:专科批次,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吉祥庵神农路1号1号1号1号1号学院概况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中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1982年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是我国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项目单位。一九九七年教育部划归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2年6月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并于同一年在教育部备案,于同年成为全国唯一独立设置的以培训特殊教育教师为主的普通高校。07年我院被评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校现设有阳光学院,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学前学校,康复系,外语学校,信息技术系,公共管理系,音乐系,艺术系,艺术设计系和特殊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中心和体育部。目前,全国共有视障教育、听力残疾教育、智力残疾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和康复、手语翻译、小学随班就读、学前特殊教育、社区康复、儿童康复、社会工作、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美术教育等20个专业,共有49个专业方向。拥有国内一流的听力学实验中心和一批先进的实训设备。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00名,专任教师200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任教师的30%以上,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特殊教育专家和全国各大院校的兼职教授。建校二十多年来,我院“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始终坚持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和领域,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专业设置,调整培养目标,为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院校、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医疗康复机构、社会福利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等,培养了特殊教育师资、康复训练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0000余人。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全国特教战线不断谱写人民教师的光辉篇章,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机构开展了多个项目合作,与韩国、挪威、美国、丹麦、泰国、日本等国家进行了长期学术交流。我所2006年第一批毕业生赴韩国又石大学攻读本科;200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所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联合招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专业专科生,开展国际合作培养特殊教育高学历人才的办学项目。中共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这为我院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机遇。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学院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坚持“博爱立魂,质量立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瞄准国际特殊教育发展前沿,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线,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批在国内外特殊教育领域具有较强特色和影响力的高校。录取规则1.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全面考核德智体美等方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普通类考生的特征分必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考科目成绩达到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般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也就是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等级高的优先)逐个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安排。对于专业志愿不符合但又自愿服从志愿的考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艺术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艺术院校的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标准,文化课特征分达到省统考合格标准,必考科目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即按照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进行安排。音乐学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进行安排。考生的身体条件:1、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二是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体检标准。其他说明:1、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的体检和录取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专科院校收费标准收费。学杂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年,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四、毕业证书颁发: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咨询方式:1、联系电话: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111,院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吉祥庵神农路1号3号,邮政编码:2100384,电邮:zhaojiuban@njty.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