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的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通知》的规定,为了维持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第二条章程是社会理解我院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用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营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办学水平:高职4,学院代码:13863,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路21号6,学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建昌路21号7,学院基本概况:学院占地面积220亩,建筑面积xml:namespaceprefix=st1ns="urns="urn:schemas-mas-microsft-coft-coft-com:offficom:smoffice:smart面积22220亩,建筑面积xml:names:7000平方米,有实验图书馆20多种,图书。学院教师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40人,副教授以上职务132人,46名教师具有制造技术人员、监理技术人员、网络技术人员等职业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隧道和地下工程专家王梦恕教授被我院顾问、客座教授录用。学院建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铁路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训练中心、教育部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训练中心,是铁路部职业技能人才训练训练基地、铁路部铁路机车司机训练基地。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和监管机制第四条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确定招生相关重大事项。招生和就业辅导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学院成立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根据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计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8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家、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送往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开的同时,也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批准,适当调整学生来源好、志愿充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第七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发布的2008年新生报告体会。政府调整当年的学费标准时,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基准。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八条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录取政策,以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写的志愿者和大学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评价,选择优秀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大学志愿者录用以志愿者优先为原则,即根据考生申请的大学志愿者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第一志愿者录用我院的考生,只有各省、市、自治区发表的同批最低控制在线第一志愿者录用我院的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时,才录用第二志愿者录用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第十条专业志愿者录用以分数优先为原则,首先从高分排成低分,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录用。如果考生的分数没有达到第一专业志愿者的合格分数,那么就要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者的合格分数,按顺序类推,直到最后一专业志愿者为止。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没有被录用的情况下,服从专业的调整者可以调整到没有被录用的专业的调整者,进行退档处理。专业志愿者不设分数水平差。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在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和英语、数学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和复查考生健康状况。对不符合体检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我院各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第15条铁路机车专业只招收男性,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的铁路通信信号专业要求非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第十六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以快递的方式发送。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七条新生入学登记后,学院按照《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管理的教育计划培养学生。第十八条学院实行奖、贷、勤、补、减政策,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批达到毕业标准的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毕业证书。第6章附则第20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08年招生。第21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22条章程自公布后开始执行。以前我院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全部废除,以本章程规定为基准。第23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作为考生填写志愿者的参考,不是学院的录取约定。第24条本章程由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和就业指导处负责说明。第25条咨询和合格结果查询方式为在线查询或电话查询网站:www.tjtdxy.cn电话:022-26748181、26744940E-mail:tjtdxy@163.com邮件编辑:300240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