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名称和代码:学院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代码:13728二、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邮编:10008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本科(高职)、专科(高职)、本科(高职)形式:全日制学习(住宿)、外语语种:不限,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男女比例不限;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学校致力于为每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招生办法:1、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原则录取;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网上报名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安排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3、录取时不设专业等级差;4、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或联考)。学费标准:执行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010)51634116,51634119,5163433251634333,51634334传真:(010)82410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