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六、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校三、办学层次:河北省教育厅四、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在25个国家招收留学生。学校国标代码:10092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毕业后,经考试和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河北北方学院本科和专科学历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本科院校3500元/年·生,专科院校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表演专业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住宿: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第九,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共招收本科生3850人,专科生1380人,在校生5230人。本科58名,专科53名。对22个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在河北省设有河北北方学院(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综合学院)和河北北方学院(艺术学院)三个校区。二、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分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四个专业。一年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和个人意愿,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农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分园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作物生产技术、植物保护等五个专业。根据专业类别划分,畜牧兽医(专科)分为畜牧兽医、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动物饲料和动物营养、兽医医学、动物防疫和检疫6个专业。招生一年后根据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招生原则:1.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原则。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和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意,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三、入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也就是说:投档考生按照志愿进行排队,高分考生优先处理,专业第一名优先,第二名专业第二名优先类推。如果某个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而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一个没有被相同专业录取的专业;如果一个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退档。四、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五、非外语专业,入学后教学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六、报考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合考试,考试办法为: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到低录取。7.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河北省文化考试控制分数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的高低依次录取。8.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创业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等。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入学一学期后,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3个月的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复查、体格检查等),对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入学辅导资料: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313-4029183,4029185邮政编码:075000网址:www.hebeinu.edu.cnE-hebeibeifang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