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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等职业学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其前身为1866年创建的中国近代第一个官办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目前,学院拥有14个教学单位,开设了63个专业,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秉承“求同存异,自强求实,创新发展”的办学精神,形成了“以工促业,产学结合,厚德强技”的办学特色,培养了数万名高素质技术人才。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耕耘,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级文明学校”、“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福建省平安校园”、“全国50个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排名50位”等荣誉。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居全省前列,引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了确保2017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学院名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及种类,所在地学院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0866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学校地址: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楼(邮编:350019)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1。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进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方式。二、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数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已录满,就录取第二专业和第三专业等;如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则填“服从专业调剂”,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录满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对考生的体检有特殊要求: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及以上,裸视力4.7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裸视力4.6及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训练只将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专业外语只安排教学。收费标准及缴款程序: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函[2012]356号),学费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应据实结算。住宿费用按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费用退还办法按照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登记手续的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逾期无故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七章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是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特别好,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评定的,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对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和表现突出、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对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学院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每学年根据学生的学年度平均学分、综合素质和表现评定学院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和800元。二、助学金按规定向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获助者占学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分两档:在校学生每生4000元左右,在校学生5%左右;在校学生2500元左右,在校学生2.5%左右。三、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和助学贷款(1)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岗位,使其能够接受勤工助学。二、经学院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成绩优良,成绩优异的学生,按比例适当减免一定的学费。三、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新生入学和学籍管理1、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毕业学分,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以查询到,毕业证书颁发机构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咨询,查询,联系方式凡自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或致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及招生相关信息。教务处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0591-83511273(教务处):83511991(教务处):学院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14771(监审处):附件1:2017年福建船政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17年5月,福建船政运输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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