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招生工作,服务广大考生,特制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学院概况第一条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第二条地址: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第三条学校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第四条毕业证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经学习考核符合毕业生要求的予以颁发。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各省、各专业院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的相关报考要求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学院的录取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河南普招考生享受统考总分加20分的待遇(外省考生按外省规定执行)。第七条学院各专业无外语、男女比例、相关学科成绩或附加考试要求。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录取;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者的选择;身体健康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四章收费、奖学金和困难资助第八条收费:理工科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科专业学费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第九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大专奖学金:学习模式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第十条勤工俭学与贫困生资助:学院建立、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勤工俭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校外各种勤工俭学岗位。第五章补充规定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经省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也可通过电话查询。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事宜。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电话:(0371)67290999,河南农业职业学院,62198623http://www.hnac.com.cnE-mail:henan13790@126.com,201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