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的名称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第3条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四是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校。

第2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和有关领导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招生主管部门和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以事实为依据,通过有效的渠道及时向社会介绍我校的情况和招生办法。按照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负责保送生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的远程录取工作,建立符合网上录取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做好远程录取后的数据处理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八、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支持当地招生委员会开展工作,完成招生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3章:招收对象及条件第六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在同等条件下,所有专业都优先招收高中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或省市级三好学生、省部级优秀学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二、本人自愿报名。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新闻(综合方向)、新闻(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影视传播方向)、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高考及格以上;社会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专业要求数学扎实;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管理等专业要求语文高考及格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及格以上。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书面考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以上。海南、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没有英语专业招生计划,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男、女英语专业招生比例为1:1,各占该地区英语专业招生计划的50%。新闻专业(国际新闻方向)要求语文高考成绩达到110分以上,英语达到115分以上。五、身体健康,无残疾。应试人员须在《普通高校招生应试人员体格检查登记表》“既往病史”一栏如实填写自己的病史。录取后,如发现考生有因病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学校可不予录取的情形,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6、矫正一眼失明另一眼至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限报法学专业;嗅觉迟缓,口吃,异常步态,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限报法学专业;新闻学(综合方向),新闻传播学(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影视传播方向),英语专业。第七,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如实提供肝功能检测结果,否则不予录取。八、我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九、江苏省招生录取原则:(1)选考科目(历史、物理)分值2A,必考科目分值4B。技术科考试合格。考生进入考场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分高者优先,分低者优先。对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C级以上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表现单项达到C级以上的考生,其他三项均为合格,不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特色分中的政策性加分,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执行。第4章招生办法第七条我校是共青团中央所属的重点高校,面向全国招生。采取考生自主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影响其它学校入学。八、除英语专业外,我校的外语教学只能开设英语课。第9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于「提前录取」栏内填上本校之志愿,并可同时填上第一、二、三批录取之院校之志愿,以便未被本校录取时,由其他院校录取。10.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非第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第11条学校将按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阅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第12条各科考试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为准(指各科)。第13条入学时之专业安排,依高考成绩总分数(不含附加分)排序。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和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5章其他条款第十五条被录取的学生报到时,须持省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报到。第16条学费标准,依北京市规定执行。第17条新生入校后,应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第18条新生入学后,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准后,可参加相关专业考试,调整专业。第19条经济困难学生之奖学金、助学金,依下列规定办理:与此同时也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校址:www.cyu.edu.cn

第6章第21条学校以前有关招生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有抵触,以本章程为准。原来的政策、规定立即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有抵触,以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准。考虑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相关政策存在差异,我校在本地实施的招生政策中都包含了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