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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业招生工作,提升学员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业招生。

第三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选择优秀招生、接受监督原则。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营第七条学校水平:本科、专业。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条件: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4.09亿元,教育设备总额3500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2万册,电子图书460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的先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书、专业在校生11841人。经过50多年的办学积累,学校现在形成了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结构。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着重发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理论法、监狱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开展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其他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专业建设。目前,学校专业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工程五大学科,以法学为主,共有31个普通书籍和专业。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为山东省省省特色专业,法学专业为国家本科教育工程地方高中首批综合改革试验专业和山东省高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

第十二条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第十三条外语语言要求:英语专业招聘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语言无限,同时优先招聘统一外语语言为英语考生。

第十四条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发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监狱学专家根据公安类专家进入普通大学提前招生。考生需要接受政治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是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发行的《司法行政机关招聘监狱劳动教育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招聘监狱劳动教育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两天。体检时候考生需要带身份证、大学入学考试证、户籍簿、高中毕业证和3张最近的免冠照片。体检当天需要空腹验血。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日,山东政法学院警察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北邻)。第四章的录用规则。

第十六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专业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纪委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学校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落实学校负责、招生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评价、综合评价、选择优秀录取的原则,选择优秀新生。

第19条学校根据各省志愿者的设定和合格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大学志愿者,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合格的第一志愿者考我院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者不满意,就不会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者。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20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发表的批次为基准。山东省内本科招生计划分为两个招生批次:监狱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两次招生。学校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按录取专用印鉴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发送录取考生。

第22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金减免政策。

第23条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除监狱学、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专业外,普通书籍、专业学生学费:理工农业(包括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每学年4500元,文史类(包括法学类、文学类)每学年4000元。监狱专业每学年4800元,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智能电子方向)校企合作专业每学年9600元。

收费标准有变化,学校将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24条退款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行【2008】65日)相关规定执行。

第25条山东政法学院建立了以国家补助金为主、奖励补助金、勤工补助、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相互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等政府类奖学金。此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山政爱生基金等学校类奖学金。另外,学校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有助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第六章的附属规则。

第26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日。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9888,8859859。

传真:0531-8859859。

网站:http://zs.sdupsl.edu.cn。

e-mail: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警察学院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北邻)

监狱学专业面试联系电话:0531-55632752,55632758,宝山东政法学院警察学院网站:http://211.64.8.2/jgxy/

山东政法学院警察学院电子邮件地址:sdzf_jgxy@126.com。

山东政法学院西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

第27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招生。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学校依法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28条本章程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基准。

第29条本章程未完成,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30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合格,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合格后生效。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说明。

注:该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查,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情可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edu.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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