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二、全日制国有普通高校: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地方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办法:1、严格执行201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政策;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入学后使用。四是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在120%左右。按照应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等级差,即优先录取符合第一志愿条件的考生进入我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有平行志愿的省份,将同一批“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同一志愿,即同一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或“一个”志愿。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考生需要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的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等专业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需符合:(一)考生须经公安机关政审。本人必须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有组织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机智勇敢,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审不合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教、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党籍等纪律处分,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或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如“法轮功”等其他非法组织,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吸毒历史的;6、直系亲属中有一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死刑,或正因其他罪行被判处刑罚的;7、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年龄条件凡报考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的,不得报考。身体条件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双耳不聋、双眼不弱、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7;3、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杂费:52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八人间600元/学年。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并接受社会捐赠,设有浙江商会奖助学金、方冰奖学金、京润奖学金。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参与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给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该大学提供专升本进修教育。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邮编:571100联系电话:0898-65858266,65858299,65853799(传真),学校邮箱:wq33@163.com:www.hnpl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