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以外省份)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除江苏外省份)一、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运输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标准代码12703。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二、录取以“分数优先,服从志愿”为原则,即以进档考生为准,分文理依据总分由高到低按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个科目分数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则由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来确定是否录取。如果考生所选的第一专业已录满,那么其他志愿专业将按顺序录取。在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录取到其他未被录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三、各专业文理科录取办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www.ntsc.edu.cn/zhaosheng)上查询录取结果。4.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英语5.对男女生比例的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气工程技术等航海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六、身体健康条件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体检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标准》和交通部海事局《关于调整船员体检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者,其视力在4.6(0.4)及以上,其矫正视力均可达到4.8(0.6)及以上。录取后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安排其他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一般学杂费4140元/年·生;住宿费:一般学杂费1400元/年·生;住宿费:一般学杂费B类1200元/年·生;学校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下列学习费用: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订单企业奖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国家助学金;4.特困补助;5.学费减免6.勤工助学;7.订单企业和合作企业资助贫困学生。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技能为标准”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学校已与近80家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和良好经营状况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定单式人才培养协议”。单是2011级学生,订单培养的学生就占了全部新生的60%以上,就业前景十分乐观。学校积极为学生进修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多种途径进入本科院校学习。与此同时,学校与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学院合作,成立了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读期间可以参加本科网络教育,成绩合格可获得上海交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联系人:0513-85960868,85960968传真:0513-85960868E-mail:zhaosheng@ntsc.edu.cn网站地址:www.ntsc.edu.cn网站地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网站网址:www.ntsc.edu.cn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