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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学院的全部名称是“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是“12379”,英文名称是“GuangXiInternationalBusinessVocationalCollege”。第三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建的高等学校。学校所在地: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四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院建立由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参加,由院领导和主管招生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市)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的职能部门,在招生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招生的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总结招生工作,上报招生相关数据,研究招生考试工作。学院建立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遵循“参与监督,监督服务”的原则,对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编:530007,联系电话:0771-3241618,传真:0771-3241618。电邮地址:zsb@gxibvc.net,学院网址:www.gxibvc.net。第二章:2019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第4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院实行远程在线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统考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学院可以进行适当调整。11.认真落实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政策和做法。将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参考依据。第12条各学院应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机关之规定,查阅考生档案。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入本专业的考生实行投档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优先,服从专业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如申请人所填写的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但符合“服从专业调剂”的要求,则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申请人如填写「不服从专业分配」,则按退档处理。如果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则相关科目分值较高者优先,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为了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数。第13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教育部、卫生部颁布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14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于三个月内完成全面检讨。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任何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根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学籍管理,学生在修业期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取得毕业证书(专升本)后,发给毕业证书。第16条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应根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给予优秀学生的奖励;学生可根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6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的高考招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过去有关招生事宜之文件,如与本章程有抵触,以本章程为准。2019年3月26日,广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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