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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维护考生、学院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疗招生,确保各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特制本章程。一、学院概况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国标代码:13638。3.办学属性和水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广西大学和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独立学院,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日。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成立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大学提高综合实力计划建设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和部区合作建设大学。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育资源、深厚的文化基础和强大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学校优势,以母校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市场为导向,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基础设置专业为目的,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强大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6.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发行广西大学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二、组织机构和职责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全面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委员会的招聘政策,审定招聘章程、招聘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聘规模,调整专业招聘计划,协调领导、监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8.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务。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设立访问组,安排专家负责考生访问、投诉、投诉处理。三、招生计划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本身实际,以学生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学生计划的编制方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约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同分录用等问题的解决。四、录取规则11.学院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原则。12.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合格批准入学分数线和入学方法合格。调整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源状况适当调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拔科目2C,必测科目4C1。浙江考生招生专业(类)考试科目数要求为0。13.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14.入学考生按专业志愿者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入学后按先分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者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录用的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人优先录。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如果想服从专业调整,可以将考生调整到其他缺乏文件的专业,否则可以退出文件处理。15.所有入学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整,体检不受限制,我院同批招生计划不满足,均可采用。考生自愿放弃的情况下,退位处理。16.报考本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合格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规定,招生考生根据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优秀招生。17.学院的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语言考试,但学生进入学校后,在非外语专业教育活动中,与外语有关的人使用英语。学院的所有专业都不限制男女学生的比例。18.录取过程中各专业学生差距较大时,学院可以根据学生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以总计划不变为前提。19.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顺序志愿者报名模式,优先采用第一志愿者报考本院在线考生,第一志愿者不足时,采用非第一志愿者报考。20.录取过程中,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入和降低分数要求投入的规定。五、收费标准及其他2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22.学院学生享有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补助金、申请生源地信用补助金的机会,同时在院内设立院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务补助金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按照相关审查方法执行。2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虚假的人都取消了入学资格。24.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员,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未达到一定规模,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的学校,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5.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本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26.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招生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xingjian.gxu.edu.cn/zsw/)、微信公众平台(西大行健学生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招生结果。27.咨询、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联系方式:招生事务所邮件编辑:530005咨询电话:0771-323310、0771-323309传真:0771-3270025电子邮件:xjzhsh168@126.com28.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基准。29.本章程解读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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