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2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第四条学校水平:全日制普通高等专业第五条学制:三年第六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发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第七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招生工作。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电话、访问、投诉、投诉处理,监督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招生对象和招生规则第十条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向全国各地招生全日制高职新生。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第11条学院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填写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者,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交我院考生,学院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规则优先录取:根据考生申请的第一专业,从总分高到低分顺序录取,不能录取满额的考生申请的第一专业,根据申请的第二专业,从总分高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满额顺序按顺序推进。第十二条没有男女比例和民族类别的限制。第十三条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情况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发现虚假的人都取消了入学资格。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员在修课期间,完成本专业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颁发广西科技职业院校毕业证书。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五章补助、奖学方法第十七条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通过申请审查获得相应类别的补助、奖学金。1、出处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出处补助金,经审查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以申请8000元贷款。2、国家补助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朴素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补助金4000元/年,二等补助金2000元/年。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以评价,8000元/年。4、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评价,5000元/年。5、广西自治区政府奖学金: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可评价,5000元/年。第六章新生入学第十八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在本院办理入学手续,过期不报告,没有休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7519166、7519001传真:0771-7519012网站:www.gxkjzy.com邮箱:gxkjzyxy@163.com学院地址:广西南宁机场经济区扶绥街336号邮政编码:532100第20条本章程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事务所负责说明。事情没有完成,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3月。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