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为确保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校概况第三条直属部门:广西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名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院代码:14512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学校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九年制高职(专科)(东)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东)(西)
第10条面向全国招生,各民族考生参加普通高考,2019年招收专业(方向)31个,全日制高职院校新生4800名。按生源地省级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11.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均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公布。学杂费:6000-7200元/学年(视专业而定);住宿费:800-1300元/学年(视住宿情况而定);图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或少补。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不准”,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13条外语统考语种:英语。第14条应征者,应按下列规定参加高考体检:一、应征者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专业的限制,我校对高速铁路乘客的乘务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无色盲,颜色弱(红、黄、绿三种颜色均无法识别)。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对隐瞒病史或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15条入学新生男女生之比例不限。第16条入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一、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按所设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投档原则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进档考生应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关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专业的调剂。在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而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单独录取1、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如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填写的是“服从专业调剂”,则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申请人如填写「不服从专业分配」,则按退档处理。中职对口高职招生1、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达到录取计划的90%。如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中职学校合作2+3直升计划,单独排序。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填写的是“服从专业调剂”,则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申请人如填写「不服从专业分配」,则按退档处理。如未按规定办理复征或降分手续的,按上述1、2款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确定考生专业。报考国际金融、会计(国际会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较好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体特长好,综合素质好,英语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第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五、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第十七条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工作。第18条学院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建立了招生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置了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九条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由学生所就读的县(市)人民政府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办理。政策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奖学金等。这些奖励金中,国家奖学金约占全日制学生的0.3%,每人每年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全日制学生的3%,每人每年奖励标准为5000元。此外,每年都有行业、校企合作办学等各种形式的奖学金补助。这些奖学金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必须是学校认定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入学报到并取得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参加选拔。每一年都需要评审。第三,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比例和数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资助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给予国家一级助学金;二类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贫困生)给予国家一级助学金4000元/年,二类是2000元/年,资助名额按当年国家标准确定。如果学校认为有家庭经济困难,则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准。入学报到并取得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参加选拔。每一年都需要评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报到,逾期1周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第21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接受纪律审查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如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在招生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第22条查询及联络资料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520,3240330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3,QQ招生咨询;11402662272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第24条本章程由本校招生处负责解释。广西财政职业技术学院
明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