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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崇左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2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拟订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组织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新生进行复查等。学校招生督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招生工作中的投诉和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第四条学校名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51675第五条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招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6条学制及办学层次:专科,三年。第4章招生对象第七条已参加广西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并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录取。第5章毕业证书第8条:学生毕业后,由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通过网络电子注册。六、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广西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过教育部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公布本专业的招生计划。第10条收费标准:按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详细的收费标准请参阅《2019年高考指南-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和《广西招生计划》。第7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德智体美测试,综合评定,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择优录取。采用电脑远程在线报名。第12条录取批次,按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科录取批次,执行生源地最低投档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志愿服从”的原则录取。第13条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授课。第14条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不限。第15条填报志愿时,学校按专业录取(专科普通批次),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第16条空运服务及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管理专业之身高等要求(男:170cm-185cm,女:160cm--173cm),录取时接受高考体检,入学后由学院组织面试。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有关空乘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面试标准的相关信息,自行核对,慎重填报。第17条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排序,英语按等级排序。第18条分专业时,认可加分。第19条各科各科考试,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订定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辅导办法办理。第20条各类专科学校招生之实施细则及原则,请参阅本校官网之2019年专科学校单独及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简章。第21条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方式进行查询。第8章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并建立了“奖、助、勤”一条龙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的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可享);3.国家助学金:第一档4000元/年/人;第二档2000元/年/人(贫困生可享);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5.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可享);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在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助:8000元/年/人;7.大学助学金:800元/年/人。第23条已被学校录取者,应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未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我校招生办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将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24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应依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第10条校址及联络办法第二十五条谘询电话:0771-78322180771-6461156传真:0771-7832218传真:0771-7826683第二十六条校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邮政编码:532200,学校地址:http://www.nndqjyxy.cnE-mail:ndjyzsjyb@126.com第11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有关政策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28条本章程之解释权归崇左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处。第29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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