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汕头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大学入学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招生规则第六章招生体检标准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八章补助学生政策第九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和申诉第十章补助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保证学校普通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律推荐学校招生规则》的实施意见。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采用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汕头大学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60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总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邮政代码:515063过渡校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叠金工业区(校本部斜对面),邮政代码:515063。第六条办学水平: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营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合格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育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发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发行证书学校名称:汕头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本科学历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本科学历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根据具体情况发行辍学证明书和写实学习证明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单位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招生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设立访问组,安排专家负责考生访问、投诉、投诉处理。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以学生省(区、市)发表的专业目录为基准。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录取。其他省(区、市)的录用批次以来源省(区、市)招生事务所发表的招生目录为基准。第16条学校预约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约计划的使用原则是为了调节各地统一考试的在线学生的不平衡,根据学生的质量管理需要,解决考生同分录用和专业服从调整录用等问题。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聘监督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相关省(区、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的各个方面情况,选择优秀录取。第十八条在各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合格标准,按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合格。第十九条根据学生情况确定学生比例,学生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在这个比例当调整。在实施平行志愿投票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各省级招生事务所发表的平行志愿投票规则和学生情况决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评价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交要求时,根据考生志愿选择优秀录取。第21条在广东省,考我校本科水平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考试,各科考试必须取得等级成绩,至少两科成绩必须达到c级以上。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拔科目成绩均不低于b级,必须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按有关省份要求执行。第22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普通高中考试,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普通高中考试,至少两科成绩必须达到d级以上等级。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也按有关省份要求执行。第23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格规则是,符合合合格条件的各省(区、市)合格规则的考生,在分专业合格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合格,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如果这个专业额满了,就逐一看到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不设置专业志愿者级别差。总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排行方法排行,排行前者优先录用。在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生、文艺特长生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人。第24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合格规则是,大学入学考试文化成绩、统一考试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合格控制分数线,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规则合格的考生,分专业合格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即考生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合格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根据考生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大学入学考试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考生。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没有被录用的情况下,如果服从专业调整,根据考生的综合得分,调整到招生计划中有空额的专业录用的情况下,进行退休处理。考生综合分数=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考生统一考试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满分/统一考试专业满分。第25条浙江省考试科目要求按公布要求执行,按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和有关方法执行合格。其他实施高考综改方案的省份也会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医学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第26条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未被录用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调整到计划中有空额,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用,根据考生的投稿总分从高到低调整录用的考生不服从调整,或者服从调整,但是如果不符合计划中有空额专业的相关要求,就进行退档处理。第27条本校公共外语教育为英语,非英语语言考生必须慎重考试。第28条招生合格加分和照顾政策遵循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批准各省招生事务公示合格的当年加分,加分值适用于档案和专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