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肇庆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内容提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第九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投诉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夏季普通高考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3〕9号)。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肇庆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代码:1058020580第五条学校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邮政编码:526061。星湖校区:端州区肇庆市星湖大道,邮政编码:526061。第6条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第7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8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9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10条毕(结)业资格认定: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经国家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在学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取得合格成绩,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发证机构名称:肇庆学院,发证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于本科毕业生,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二章:招生委员会是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机构,全面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负责制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招生事宜。招生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招生考试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过程中设立了信访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上的信访、投诉和投诉。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联合招生的录取批次为本科联招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调节生源质量,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增加计划等问题。保留方案将根据学校招生进度及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第16条经广东省公费定向培训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入校的定向培养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和转专业,毕业后应与培养对象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和培养院校签订《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应由培养对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并将其派遣到定向培养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录取规则第十七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18条依各省招生委员会所定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文科、理科、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舞蹈等)分类录取,但须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第19条依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比例,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微调招生计划和调整比例。第20条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21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考试成绩;而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至少必须取得C级及以上等级的考试成绩。第22条广东省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均须参加,其中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艺术(音乐、美术、舞蹈)考生需参加高考文科文化课考试,文科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普通高中考,高考理科文化课考试需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学考,上述体艺类专业考生需至少有2门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23条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理科专业按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考生投档总排名由高到低,第一专业先安排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该专业志愿满了,再逐个检查该专业后续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模块)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排名,投档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24条我校在广东省招生的农村教师专案专业,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也就是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数满时,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评分和同分点处理办法,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按第23条规定执行;音乐(师范)、美术(师范)、体育(师范)专业按第25条规定执行。第25条广东省美术、音乐、舞蹈及体育类专业录取,以一定比例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以优等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在专业填报顺序和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术科成绩仍然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等级依次录取。在广东省书法学(师范)专业取得我校专业术科证书的情况下,学校对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总分,总分=文化成绩×40%+专业术科成绩×60%,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考生志愿,如考生总分相同,则专业术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第26条在广东省外各省(区),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舞蹈、书法(师范))及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以「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